咸安精准识别打造阳光低保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思齐、胡继报道:“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如果没有低保,我的生活可能难以为继,是党和政府给了我们这些贫困又有劳动缺陷人员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10月28日,笔者在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开展精准扶贫走访时,身有残疾的村民李晓娟感慨地说。
近年来,咸安区多措并举完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措施,精准识别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成效显著,群众称赞。
紧扣“三大环节”重在公开公平。该区采取“问、看、访、议、算”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100%入户核查,填写《入户调查表》,签订《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申明》和《申请社会救助承诺授权书》,确保核查信息真实有效,不留空白。同时,要求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的流程,对初步筛选的申请人家庭情况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投票评议,被评议对象未达到三分之二票数的,暂停资格,由区、镇两级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做到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为了做到公开公示不流形式,乡镇对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审批后将结果反馈给乡镇,在乡镇、村民委员会设置的低保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突出“三大重点”做到应保尽保。落实“按户保”。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余均按户保障,杜绝“按人保”现象发生。清理“问题保”。对子女有赡养能力却享受低保的老人,经过调查核实,一律取消。对以前通过维稳等原因纳入低保,但现在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收入超标的,经过调查核实,一律取消。核实“贫困保”。对家中有人患重病,造成支出性贫困,但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调查核实,取消低保资格,另外从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中给予适当救助。
强化“三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核对平台。依托“省级核对平台”,对该区掌握的疑点信息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956户1818人予以取消(其中农村低保303户461人),对有争议的539户861人采取“销号式”管理,暂停发放低保金,再次入户核实后给予处理。健全分类管理。对于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跟踪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比较稳定、明确,一般收入变化起伏不大的对象,每6个月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稳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结构变动快的对象,每3个月核查一次。严格责任追究。 以情况准确、事实清楚、整改到位、真实有效为原则,严禁讲人情、走过场,对核查清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的,严格按照“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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