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系列制度机制,激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敢闯敢试敢担当,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容错纠错
让担当者迈开步子当“闯将”
“成某某在负责项目建设中出现失误,但未从中谋取私利,且为该项目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决定对其免予追责问责。”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对成某某作出容错决定。
此前,咸安区纪委监委对某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改建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时任该镇卫生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成某某在负责该院发热门诊改建项目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
考虑到成某某初衷是加快工程项目顺利建设与推进,且未发现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谋取私利等行为,根据《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经综合研判、集体讨论、程序审核,咸安区纪委监委决定对成某某予以容错免责。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干将”“闯将”。咸安区纪委监委在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聚焦本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对积极破解难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错误的予以容错,激励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迈开步子当“闯将”。2024年以来,先后为12名干部容错减责免责。
为确保容错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咸安区纪委监委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个原则”,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等因素,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做到应容必容、能容尽容。同时严格容错纠错流程,规范证据审核、会商研讨、集体研究等工作程序,确保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结果可学,不断提高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澄清查诬
让清白者心无旁骛干事业
“经组织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情况失实。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澄清。”近日,咸安区某局召开澄清正名大会,当场宣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陈某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此前,咸安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网络举报信,反映某局干部陈某玩忽职守。咸安区纪委监委立即联合该局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陈某在处理12345平台转办的反映某培训机构乱收费、欺诈消费者的工作过程中,因处理结果与举报人原本期望有差距,举报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在网络平台举报陈某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被查否后,该局组织召开澄清正名大会,对陈某的失实举报问题予以当面澄清。
2024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查诬”与“澄清”两项工作同向发力,对查否件逐件分析研判信访举报人的动机、目的和可查程度,从中筛查出存在诬告陷害嫌疑的重要问题线索和可进行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件。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承办部门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澄清正名。同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严肃查处,扩大震慑效应。
为切实提升澄清正名实效,咸安区纪委监委在处理处置信访举报线索时,将纪律教育与澄清正名有机结合,在澄清正名大会上同步开展纪法教育,结合诬告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纪法知识和信访举报的正确路径。
2024年以来,全区共为2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在全区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回访教育
让跌倒者心暖劲足再出发
“感谢组织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对我的回访教育,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待。”受处分对象黎某面对咸安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教育时深有感触地说。
黎某在担任某区直单位财务室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驻村干部重复领取津补贴,黎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黎某是一名年轻干部,一度担心处分会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影响。”咸安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帮扶黎某一把,我们根据年龄特点、心理状态等制定了个性化回访方案,并与黎某交心恳谈,帮助其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他消除思想顾虑、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既解开心结、又提供舞台。咸安区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关爱帮扶工作中掌握的被问责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被问责后的工作成绩、周围干部群众的评价等进行综合考量,并报送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对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干部,按规定正常使用,对受挫跌倒的干部“一视同仁”。2024年以来,全区已有7名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党组织考察后予以提拔或重用。
“对干事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制度化、容错纠错精准化、回访教育常态化,激励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担当作为,为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讯员 毛本波)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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