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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稳增长 咸宁出台“自然资源10条”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6-22 08:03

咸宁网讯(记者 黄兰芬)6月2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包含10条具体措施(以下简称“自然资源10条”)。据悉,“自然资源1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用地难题,“自然资源10条”中提出以下解决措施:抢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窗口期,将重大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优先落实空间布局;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所需规模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不足的,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先行预支;急需用地的重大项目,申请借用省、市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在盘活存量用地上,“自然资源10条”指出,完善咸宁市“云供地”移动端功能,及时更新存量建设用地“招商地图”,实行“云上选地、云上供地”,引导招商引资项目优先选址存量用地。同时,开展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和项目保障专项整治,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力度。

眼下,受经济下行等综合因素影响,企业资金链总体仍较紧张。为给企业减负,“自然资源10条”明确:建设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石料,可直接用于本工程建设,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部分工业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加配套设施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适当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银行保函可代替保证金。

此外,为更好推动项目落地,“自然资源10条”还提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业项目供地实行“先供地后备案”绿色通道方式。推行小微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试点工业用地“六证同发”,部门联动,同步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土地不动产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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