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毛瑜报道:今年来,通城县纪委监委本着“无病先防、有病快治、重病严治”的原则,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查纠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巡察、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达到“小过即问,问过即改”的效果。
统计显示,1至11月,在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719名党员干部中,被以“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达439人次,占总数的61.1%。
为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该县在建立《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台账》的同时,每月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
同时,切实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延伸执纪监督“链条”,通过调取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记录本进行检查分析,加强对被“咬耳扯袖”的干部开展专项监督。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坚持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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