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刘洋报道:“感谢组织及时提醒和教育,让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一定牢记教训并引以为戒……”日前,咸安区双溪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因工作失职被区纪委监委诫勉谈话后深刻地反省道。
今年来,该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项目资金、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实现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
为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对谈话函询的审批、启动、准备、研判、处置等环节进行明确规范,要求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制定相应谈话方案,确保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同时,不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的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一谈了之”现象,最大限度发挥第一道防线的教育挽救功效。
该区还本着教育在前、警示在先的原则,坚持运用区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咸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强化日常监管,打好预防针。并通过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编印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目的是为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该区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3人,占“四种形态”总数59.6%,收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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