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顺应改革趋势,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积极构建咸宁地方特色消防治理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这里,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构建主体责任防控体系。要以贯彻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为契机,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严格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消防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评内容,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要推行“清单式”监督模式,强化监督干部业务素质;要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提请市公安局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意见,量化派出所执法任务,编写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南,深入推进“1+2”警务模式,提升派出所监管效能。
二、构建基础设施防控体系。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重大机遇,组织修编城乡消防专业规划。要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消火栓管理规定,明确消火栓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机制,摸清消火栓应建数,提高消火栓建成率和完好率,围绕“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硬要求,力争3年实现全市消火栓建设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托赤壁应急救援中心成功经验,建立由政府统一指挥的城市灾害应急救援队,完善联勤联训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队伍协同作战能力。
三、构建重点监管防控体系。要改革创新社会单位监管模式,建立支队监管火灾高危单位、大队监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监管“十小场所”、网格员管理其他场所的四级监管模式,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互动检查、交叉检查,探索物业小区和出租屋监管模式,开展高层、地下工程消防专项整理行动,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城专项整治,确保“全覆盖、无盲区”。要深化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每个县(市、区)的重点单位建立2个示范点,充分利用“户籍化”移动终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点带面,实现单位基础档案信息化,日常管理规范化。依托社会单位成立物联网消防网络监控中心,对全市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进行联网实时监控,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劲势头,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场所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部位。
四、构建全民参与防控体系。要加强与媒介沟通,定期召开记者联席会议,通报阶段内消防工作,并设立隐患直击曝光台,对隐患突出的场所予以曝光。要着力打造119时刻品牌,组织“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各创建1个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医院,构建社会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大格局,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作者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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