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职业有着特定的社会责任、特定的担当,法官职业亦不例外,须有履职的自觉、担当的自觉,否则,无异于背叛职业、自弃于职业,法官也将不成其为法官了。本文就法官职业特点与责任担当等内在品质要求要素,谈谈个人的学习想法。
一、法官职业的功能特点
法官职业具有特殊性。法官职业既有公权力机关直接服务于国家的特征,又有一般职业服务于大众的特征。从公权力行使的职责范围看,它以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为己任,而恢复社会秩序、修复社会矛盾是它依托公权力行使的另一种管理兼有服务性质的重要职能。
法官职业具有服务性。因为审判的启动是应请求而为,并且法官不能拒绝裁判。因此,法官职业的服务性质显而易见。
法官职业具有管理职能。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法院的文书都具有固定或规范社会关系的现实约束力,并由此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产生重大影响。
二、法官职业的品质要求
理性。法官应当是一个纯理性的人,不受主观情感及权势、地位等世俗诸因素的影响,一视同仁地严格适用法律进行裁判。
智慧。法官应当具备渊博学识,能够洞察世象,精通法律,明辨是非。
廉洁。纤尘不染、人格纯粹是维护法官其他方面品格的重要保障。
高尚。作为法律的布道者,法官类似于牧师,是个孤独的群体,道德情操高尚,个性超然且卓尔不群。
公平。法官心平如镜,心止如水,始终应当忠诚执法。
正义。法官乃正义之化身,最本质职业特征之一就是惩奸除恶、伸张正义。
三、法官职业的责任担当
政治担当。其一,把牢方向。坚定道路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二,把牢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其三,严明纪律,步调一致跟党走,甘做人民信任的优秀法官。
责任担当。一是担公平公正之责。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终极目标。只有坚持公平、公正,才能让人信服,才能树立法的权威,才能有效发挥法的定分止争、营造和谐的功效。作为法的执行者的法官,准心偏正或法码轻重不仅关乎个体的胜败输赢,更关乎整个法律体系的权威与公信力的维护与毁损,必然影响到对法官自身职业身份地位的评价。二是担效率效益之责。法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能将当事人的事当家事,合理安排审理期间,尽量缩短审理期间;要求法官具备纯熟的审判技能和广博的法律知识,及时为当事人“听症、拿脉、开方、抓药”;要心无旁骛、刚直刚正,不受世俗因素干扰。三是担扶正锄恶之责。法官要具有洞察真象的本领与智慧,坚持真理的胆识与勇气,排除干扰的正直与精明;要在裁决中尽情挥洒对邪恶的申斥对正义的颂扬,让法律从文字走向生活,让正义由原则而成为生活实践的生动事例;要通过司法活动,使公正性得到发挥,体现公正,从而产生最广泛影响。四是担程序正当之责。程序法是关于诉讼的秩序规定,实现程序公正是最终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法官要切实提高对程序法意义的认识,摈除重实体轻程序的陈旧观念;要严格用程序约束自己,严格依程序办事,对案件保持超然和客观的态度;要严格审查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要具有阳光开放的心态,全面公开审判过程,接受公众、媒体的广泛监督。
能力担当。能力是担当的资本和底气。法官的能力,应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学习能力、写作能力、判断能力、洞察能力、归纳演绎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坚持的能力。
信仰担当。信仰是担当的灵魂。信仰是一种精神支柱。古人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伟大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倡导“天下为公”,都是对信仰的坚定和不懈的追求。我国法官对社会主义法律不仅要有高度的认同与尊重,而且要认真实施与维护。有时,我们行走在实现公平、公正这一信仰的大道上会感到疲惫和迷惘,但作为信仰的坚持者,我们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和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信仰,坚定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操守担当。操守是担当的品格基石。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唯有干净做事、廉洁做人,法官才能在法庭上挺起腰杆子,才能真正担当起守护法律的神圣使命。慎独、慎微、慎思、慎言是法官应当秉持的处世原则与职业操守。经得起寂寞,不为名、不为利、不为世事喧嚣所动是操守担当必须练就的硬功,是抵御腐蚀的第一道关口;谨慎处世,清醒处世,处处设防,尤其提防生活之中出乎意料的人情喜乐,是操守担当的日常课业,不经意中的诱惑需要精明的识别、精心的提防;琢磨案件、琢磨生活中的人与事并使之成为习惯,是案件得以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得以妥善处理的保障,是操守担当的一种重要的行为方式。既保持一己之见又不妄加评论是维护司法权威、避免负面影响的重要职业操守,是制度性约束也是法官职业内存品质的要求。
(肖创彬 作者系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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