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鹤派出所对两名放鞭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4-01 11:41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张恒报道:3月16日、20日上午,温泉公安分局双鹤派出所在日间巡逻过程中听到有人燃放鞭炮,便及时出警,分别在黄畈村三组入口菜场位置及黄畈村四组周家新巷位置找到燃放地并及时进行制止。 并对燃放鞭炮行为人潘某(男,黄畈村三组人)和镇某(男,黄畈村四组人),作出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并将此情况通报所辖的双鹤村委会。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张超荣获“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下一篇:
通城检察院5项工作获县委表彰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2025-03-27
-
2025-03-27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