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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联动,公开听证会开到家门口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9-20 09:03

“我们这里是鱼米之乡,之前很多村民不懂法,头脑中还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观念,非法捕捞的问题比较普遍。今天的公开听证和法治教育课,直观又深刻地让我们认识到了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以后我们一定保护好‘金山银山’!”9月16日,咸安区检察院联合嘉鱼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组织公开听证,并在当地开展法治教育时,参会的村民代表感慨地说道。

今年1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寿某某为捕捞水产品,从嘉鱼县某乡镇划船来到西凉湖咸安水域,放置禁用渔具三重刺网后返回。次日凌晨2时许,二人再次划船来到布网地点起网时,被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当场抓获,查获渔获物共计18.56公斤。1月14日,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西凉湖是全省第五大湖泊、市直管第一大湖泊,水域面积大,湖泊面积12.78万亩,涉及三个县市区、六个乡镇,也是国家级鳜鱼、黄颡鱼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18年4月1日起已实施全面禁捕。

7月,陈某某、寿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张婷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了解到当地群众非法捕捞现象比较普遍。

针对这一问题,9月16日,该院联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在当地就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等。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来源、侦办情况并对处理意见发表看法。犯罪嫌疑人就自己犯罪的原委、动机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并真诚认罪悔罪。

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使当地群众清晰认识到非法捕捞是违法行为,嘉鱼县检察院干警李静通过对法律法规、政府颁布的通知公告等的解释,结合实际案例,以朴素易懂的语言,给群众详细解释禁渔期、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让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关于非法捕捞的相关规定,在思想上拉起醒目的警戒线。

随后,咸宁市西凉湖综合治理管理局副站长闵群波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介绍该局采取船巡、车巡、步巡、重点部位蹲守、无人机巡逻等“72小时执法机制”,通过系统平台雷视联动、实时预览、抓拍取证、智能预警、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流程、精准识别的“智慧渔政”管理。通过对治理模式的详细介绍,彻底打消群众的侥幸心理。

据悉,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观能动性,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公开听证+法治教育”活动,将案件办理过程直观展现于群众面前,又将法治教育送到群众身边,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的有益拓展,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讯员 张婷)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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