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参加工作至今,刘风华在嘉鱼县高铁岭镇已经工作了23年。
“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我都熟悉。”刘风华说。
刘风华对高铁岭镇的变化、发展、民风、民俗有着深刻的认知和理解,使其在调解矛盾过程中得心应手。
自2016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邻里、林地、婚姻、经济等各类纠纷多达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司法部公布2023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嘉鱼县高铁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风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用心钻研业务
调解工作中,刘风华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就无法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掌握过硬的调解技能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他先后认真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主动与律师沟通,探讨棘手难办的矛盾纠纷。
刘风华还善于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力量做好调解工作。他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组织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党员、乡贤、退休干部等参与到基层矛盾调解工作中来,定期到辖区各村(社区)碰面交流。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当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刘风华逐渐成为了一个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用情服务群众
“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刘风华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带着真情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调解之前,他下足功夫,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内在原因,为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纠纷化解、调解协议得到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调解过程中,他与当事人积极沟通,从情、理、法三个层面逐一分析,力求结果使得双方满意。
调解结束后,根据不同矛盾的不同处理方式,在1个月内他及时回访,并跟进结果的执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
高铁岭镇广济堂村村民邹某涛在刘某林的鱼塘上做工,被拖欠工资近3万元,因临近春节比较着急。今年1月11日,邹某涛找到刘风华寻求帮助。
不能让欠薪影响农民兄弟过年。刘风华立即开始参与调查、调解。了解到刘某林因2022年鱼塘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无法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考虑到临近春节和双方的实际困难,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林节前支付一半工资,剩余工资待年后2个月内支付到位。
春节过后,刘风华依旧心系此事。今年4月,他主动联系邹某涛。在得知剩余工资没有被支付到位后,刘风华再次联系刘某林,但刘某林因个人种种原因迟迟不见面。
“农民兄弟的工资没领到我也睡不好觉。”刘风华没有就此放弃,不断做邹某涛的工作,终于于6月份成功组织双方见面。通过现场支付的方式,刘某林将欠邹某涛的剩余工资全部支付到位,为这起调解工作画上了句号。
用力化解纠纷
2019年6月,高铁岭镇西海村三组村民张某找到刘风华,说他从熊某手上流转的土地还未到期,熊某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将其中的1.5亩再次流转,与某企业签订30年的土地流转合同,也就是说1.5亩土地同时被流转给张某及某企业。
偏偏这1.5亩土地是张某经营果园的进出道路,他心急如焚,执意要求企业归还土地。
事不宜迟,刘风华马上找熊某了解情况。得知第一次与张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因熊某长期不在家,熊某通过电话委托其嫂子代签;而第二次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是熊某本人签的字。因两次实际签订合同的经办人不是同一人,导致地块边界认定出现偏差,进而造成该矛盾纠纷。
刘风华及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块是企业的必要规划用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十分重要,解除合同会造成损失,但企业在一定限度内可以作出让步。
刘风华又利用张某下班时间,到其家中交流谈心,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争议地块导致你进出果园的道路被阻断,但是可以选择绕道。我们一起来想一想,如何找到一条两全齐美的道路。”
为此,刘风华多次组织村老干部、老党员、街坊邻居到现场踏勘,帮助张某寻找、设计合理的进出果园路线,做到既降低照看果园的人工成本,也节省灌溉、运输等成本。
就这样来来回回,刘风华前后6次与当事人双方见面会商,3次实地勘测。其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感染了张某和企业,最终张某同意解除与熊某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对于张某果园改道造成的损失,企业也主动提出给予其经济补偿,该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这确实是一次难度很大的调解,是土地纠纷,还涉企。群众的感情很朴实,只要他们能感受到你的真情实意,知道你是为了他们好,你讲的道理他们就听得进。”刘风华对记者说。
(记者 贺春音)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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