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表彰通报,咸宁市司法局凭借在医疗纠纷调解领域的创新实践,荣获“2022—2023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成为湖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这一荣誉既是对咸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肯定,也为全国平安医院建设提供了“咸宁经验”。
调解大格局日趋完善
建强网络。为构建医疗纠纷调处化解新机制,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关于成立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指导设立咸宁市医患纠纷调委会,随后又先后在6个县(市、区)建立了医患纠纷调委会,市、区医院建立调解联系点,乡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本区域内医患纠纷,形成了医患纠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服务网络。
有效理赔。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保险公司相互促进的有效理赔机制,形成责任机构和人员投保、医患纠纷调委会、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模式。调委会受理医患纠纷时,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派员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调解,并按照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快速理赔,真正做到了即赔即付、案结事了。
调处硬实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医患纠纷调委会作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入驻人民调解中心,在中心设立保险理赔工作室,引入法院诉前调解、组建医院联络组,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
市司法局整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站式”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患者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仲裁、诉讼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纠纷,还可直接申请鉴定、委托律师等法律服务。
建立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快速通道。对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在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予以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即转到“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平台,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仲裁、诉讼等途径化解医患纠纷。
调解工作效能持续增强
据了解,我市全市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患者满意度显著提升。2023年,市医调委获评“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专职调解员樊启寅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崇阳县医调委汪甫雄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医患纠纷调解效果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患者信任。医调委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员与医院无利益关系,化解了患者及其家属在心理上的排斥和戒备,有了基本的信任和理解,为后续进行的调解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流程规范。医调委纳入市、县人民调解中心统一管理,医疗纠纷从受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履行协议、回访等环节,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衔接有序的工作程序,形成了闭环工作流程。
理性赔付。医调委充分发挥“一站式”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冷静、理性对待医疗纠纷,严格执行赔付条件和标准,改变了患者“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思想和做法,改善了医疗机构以往“花钱买安宁”的局面,既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医疗机构盲目赔付。
未来,我市将持续深化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强化调解员专业培训,以更高标准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为群众就医安全与医疗秩序稳定保驾护航。
(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储红梅)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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