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部署,服务全市“五大行动”,加快构建“5+5”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优化许可准入事项服务,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服务效能。
二、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提升各领域政策一致性和匹配度,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济组织。
三、优化“综合查一次”。实行行政检查备案制度,建立企业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推进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推行“扫码入企”,做到既管住风险又无事不扰。
四、深化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深化“合规指导+轻微免罚”执法模式,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拓展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覆盖面,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畅通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六、整治乱收费乱查封。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及时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涉企查封事项备案制度,坚决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问题。
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实现“一企一策”。推广“涉诉双免保”制度,深化执行攻坚,推进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攻坚行动,加强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财产刑执行情况监督。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发现、线索移送、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维护和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九、推进诚信建设。加强行政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和前置合法性审查,开展拖欠企业账款化解行动,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推进依法履约践诺。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精准供给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精准直达,加大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深化“点单式”普法。建立政法机关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探索推进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码上行”,深入开展“百警联百企”等活动,实现有呼必应、有困必解。
(中共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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