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民生 >> 正文

咸宁阶梯电价下月起按年结算 实施细则近日出炉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3-19 07:19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周阳 特约记者 邓东峰)昨日,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4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实行按年结算。这意味着,市民夏、冬两季猛增的用电量,将可通过春、秋两季用电淡季分流,避免单月用电量高提级导致电费过高。

  据了解,下月起,湖北省电网供电区域内直供直管“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生活用电的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第一档电量为基础电量从0至2160千瓦时(度),电价按每度0.57元计价;第二档电量为2161度至4800度,电价按每度0.62元计价;第三档为4801度及以上,每度0.87元计价。

  据介绍,阶梯电价执行周期调整的目的旨在引导节约用电,促进节能减排。当市民全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电价将会明显提高;而当市民合理安排用电时,电费支出也会相对减少。

  市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实行按年结算的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出炉,香城都市报将及时公布。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城区上班族无暇接送小孩 "家庭餐桌"受追捧
下一篇: “春风化雨”还将持续两日 周末天气放晴好踏青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