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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起咸宁中小学陆续放寒假 大学放假时间最长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1-12 09:42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熊大平)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2日;普通高中1月29日开始放寒假。

  记者从市直学校获悉,实验小学将于19日举行期末考试;温泉中学将于21日开始期末考试;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20日至21日举行期末考试,下学期所有中小学将统一于2月23日正式上课。

  6日,咸安区教育局发出通知,幼儿园将于本月15日放寒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于18日、19日两天举行期末考试,1月23日正式放寒假;2月20日开始报名,23日正式上课。

  放假期间,要求老师合理安排学生寒假作业,丰富作业形式,增加学生利用寒假开展社会实践。学生在完成文化课作业的同时,做一定的体验式、拓展探究式寒假作业。控制学生作业量不能过多,要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文件还明确规定放假期间,严禁学校、教师个人组织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学校不能为社会办班补课提供方便。

  随着中小学开始期末考试,大学生们已经在开始准备回家的行囊。记者了解到,湖北科技学院将于本月25日结束所有期末考试,学生们的寒假从本月25日到2月25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将于本月15日结束期末考试,2月25日上课,寒假时间长达40天,考试结束较早的学生,寒假时间甚至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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