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网友@梦想照亮现实:我是通山人,在外地打工多年,积累了一些资金和技术,而今回到家乡创业。但在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出现周转困难,请问对于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咸宁有没有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根据湖北省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在本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额贷款担保项目推荐书》《担保人承诺书》;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队核发的《军人复员证》,或《高等院校毕业证》,或《残疾证》;
4、户口簿、身份证;
5、担保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和收入证明。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1、所在社区初审。申贷人持相关证件,向本人居住的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社区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个人资信状况、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在其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报送。
2、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复核。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各社区报送的申贷人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在其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向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报送。
3、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核后出具担保函,最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后返还申报资料。
4、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担保函后及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贷款申请人指定的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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