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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临近咸宁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确保节日安全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9-07 00:46

  中秋临近,又将迎来购物、旅游、聚餐等消费高峰。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中秋佳节,近日,市工商局发布中秋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促销购物:霸王条款“傍”促销无效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会推出“节日酬宾、降价”等优惠活动。而这些促销手段中,有可能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折扣误导、循环消费、规避责任等消费陷阱。在此,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智参加促销活动,避免冲动消费。要考虑清楚是否真正需要促销商品或服务,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认真审视促销条款,谨防“折扣”陷阱。对于商家推出的各种促销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承诺,提防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的促销手段,谨防打折、返券、赠送等各种“折扣”陷阱。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三是仔细查验商品证书,切忌只问价格。在购买商品时请及时查看产品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售后服务保修承诺,不能一味追求低廉的价格而忽视产品质量。接受奖品或赠品时也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如无相应合格证书不要轻易使用,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对赠品出具书面的质量保证承诺。如遇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

  旅游消费:签订旅游合同多长个“心眼”

  中秋期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旅游作为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第一选择。对于参加旅行社旅游的消费者,市工商局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些证件是否年检合格。

  第二,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包括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尤其是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比如旅游广告宣传的优惠条款、口头承诺等内容,一定要写入合同。

  第三,旅游途中遇到权益受损要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消费者不要有过激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与旅行社交涉、协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旅游投诉电话12301进行投诉。

  餐饮消费:留好凭证以便维权

  节日期间,家人及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机会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一,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用具卫生。慎重选择网站团购、订餐商家,理性购买打折菜肴、特价菜肴,谨防餐饮消费陷阱。

  第二,不要口头预定重要聚会用餐,尽量以书面形式预定宴席,约定好用餐时间、时限,菜品名称、用料、重量、数量和消费价格,支付定金要留有凭证。

  第三,支付用餐费用时要仔细核对消费帐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同时,要记得索取发票和相关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时,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如遇到餐饮消费纠纷,可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热线12331。(香城都市报记者 杜培清 通讯员 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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