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梁耀)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是经国家批准,能够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蓝色草帽样标志。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是药品,严禁宣传对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药物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家,确认经营资质,购买时应索取、留存相关票据。要远离不法商家组织的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专家报告等会议销售形式。对于中老年人,更不要接听非法保健食品推销的电话,不接受送货上门,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与食药监管部门联系。
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做到:“宣称药到病除”一律不相信,“非法讲座”一律不参加,“免费活动”一律不参与,“权威证明”一律不可信,“专家义诊”一律不轻信。要根据自身条件,科学理性购买,谨防陷入消费陷阱上当受骗。
另外,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疾病患者绝不能将其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应及时向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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