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民生 >> 正文

咸宁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新标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4-20 07:58

咸宁网讯(记者周阳)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对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690元/人/月、嘉鱼县640元/人/月、赤壁市640元/人/月、通城县590元/人/月、崇阳县590元/人/月、通山县590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6300元/人/年、嘉鱼县6800元/人/年、赤壁市6300元/人/年、通城县5800元/人/年、崇阳县5800元/人/年、通山县5800元/人/年;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咸安区10704元/人/年、嘉鱼县13560元/人/年、赤壁市10632元/人/年、通城县11618元/人/年、崇阳县10608元/人/年、通山县9000元/人/年;

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1380元/人/月、嘉鱼县1280元/人/月、赤壁市1280元/人/月、通城县1180元/人/月、崇阳县1180元/人/月、通山县1180元/人/月;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26496元/人/年、嘉鱼县24576元/人/年、赤壁市24576元/人/年、通城县22656元/人/年、崇阳县22656元/人/年、通山县22656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应当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

对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的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全部使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办法,实现供养标准城乡统一。

据悉,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较2019年全面提高。例如,各县市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较2019年提高1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2019年提高300元/人/年。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下一篇: 32℃降至18℃ “春姑娘”任性 气温“过山车”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