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村民偷电被发现后,还殴打供电所工作人员。11日,窃电者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10日。
11月,咸安区双溪桥镇渠首供电所工作人员杨某到该镇孙鉴村17组收取电费。检查线路过程中,杨某发现高某建房用电及家庭用电都直接挂在公共线路上,属于偷电行为。杨某要求高某将线路取下来遭拒后,准备自行拆除时,遭到高某的殴打。
高某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10日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偷电。近日,双溪桥派出所再次联合渠首供电所上门做高某家人工作,才拆除了线路。(吴青朋 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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