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通讯员郭建良、陈城报道:22日,嘉鱼的江先生向咸宁日报讲述了自己购车时的“小插曲”,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广大消费者。
5月13日,江先生在咸安区官埠桥辖区一4S店购置了一台轿车。本想付钱后马上提车走人,但销售人员向江先生推荐一款座套,称为真皮原装,如果买车时购置可享折扣。
考虑到座套早晚都要配,而且在4S店购买相对有保障,江先生一口答应,并要求立即安装。但销售人员却告知,由于原装真皮座套较为昂贵,没有现货,预定几天后,总公司将统一发货并由4S店安装好,最后交车。
“1.2万元,包括原装真皮座套和车载导航。”江先生说,在外面装要比这个价格低,本不想装,但销售人员却说如果在外面改装,以后车子线路出问题不予保修,所以江先生最终同意了。
按照与4S店的约定,几天后,江先生前去提车。可江先生发现,座套与原装相比差距很大,做工粗糙,他怀疑不是原装的,遂要求出示相关票据,但4S店拒绝提供,双方交涉未果。
于是,江先生拨打12315投诉。官埠桥工商所工作人员到达后,4S店不仅无法提供进货发票,还称不同价款的汽车配置有不同档次的真皮沙发套。
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提出的意见确有依据,店家应尊重客户意见,否则将把该座套送往有关部门检测。经调解,4S店同意为江先生更换座套。
工商人员提醒,购买配套附加商品或服务时,同样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质量保证,有权要求查看进货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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