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商家销售手机未尽告知义务 经工商调解退款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5-30 07:35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吴晓莹、通讯员冯伟、张兴报道: 19日,市民黄先生到市工商局进行投诉,称其购买的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机遭拒。
原来,17日,黄先生在一商场柜台花1099元购买了一款红米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现上网速度慢,并且手机发烫,便想退机。这一要求遭经营者拒绝。
工商人员与黄先生一起来到该商场。经营者解释,该手机属一部电信定制的3G手机,黄先生所使用的号码是联通的2G卡,因此使用手机上网时速度较慢,需消费者自行将SIM卡升级成3G卡。黄先生认为,购机时经营者未尽告知义务,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黄先生的购机款,黄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安区双溪桥镇29岁重病小伙签下遗体捐献自愿书
下一篇:
原班主任得知咸宁学院学生寻恩还债举动倍感欣慰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2025-03-27
-
2025-03-27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