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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工商帮消费者跨省维权 外省买水货回家获赔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6-04 15:34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杜文辉  吴俊青  卢峻)“日前,在邻省旅游买了冒牌鞋子的通城县黎先生收到了工商为其追回的670元双倍购物赔款。这也是通城县工商部门参与湘鄂赣毗邻12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网络后,为消费者解决的又一起异地投诉。

  五一前夕,黎先生和友张女士、王先生到湖南旅游。在平江县南江镇,黎先生在某服装城花335元购买“老人头”皮鞋一双;张女士购买T恤衫一件,王先生购买衬衣一件。回家后他们均怀疑购买的商品为假冒商品,向通城县工商局投诉。县工商局利用湘鄂赣毗邻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一体化保护网络,迅速将这3件异地投诉案件转发往湖南省平江县工商局。

  湖南方面查明投诉情况属实,5月23日邀请通城县工商局协助调处,并由消费者黎先生为代理人,随同工商执法人员前往湖南省平江县南江工商所。经查实,三名被投诉人均承认他们销售的这几件商品都是“水”货,均由小作坊生产,再贴上国际知名品牌的标识后在南江进行销售,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名被投诉方最终同意按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退还商品,并按该商品的价款两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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