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特约记者 耿海军)“真是要感谢左阿姨,让我的包包失而复得。”6月19日,想起前一天晚上的经历,庄女士依然按捺不住内心的感激之情。
庄女士是嘉鱼一家门店的店员。18日晚9点半左右,她下班回家路上,不慎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的包遗失。
“包包里有4300多元现金,是店里当天的营业款,还有身份证、各类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庄女士随即和丈夫原路返回,并叫上店里的同事一起帮忙寻找过程中,她突然接到鱼岳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原来有人将她的包包交给了民警。
“我们原以为这笔钱是找不回了,当时只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能把身份证等证件找回来,没想到能失而复得。”庄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正在请人赶制“拾金不昧,好人好报”的锦旗,打算送给左阿姨,表达他们的感谢之情。
捡到庄女士包包的左阿姨今年57岁,下岗后在嘉鱼县实验小学附近做点小生意。“当时我和朋友在散步,突然看到垃圾桶旁有个黑色包包,看起来还挺新的,捡起来发现还挺沉的,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沓现金,还有几张卡。”左阿姨回忆,“我当时第一个想法是失主肯定特别着急,得赶紧找到失主才行。”
左阿姨和朋友翻遍了包包都没发现有失主的联系方式,于是打110报警。鱼岳派出所民警很快出警,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找到了失主庄女士。
“知道失主找到了,我心里也很高兴,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左阿姨表示,拾金不昧是做人的本分。据了解,此前左阿姨也多次捡到他人的物品,每次都物归原主。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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