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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卖车牌挂新车上 自己“套”自己被罚五千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9-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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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钱璇)有些司机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处罚,会铤而走险违法使用套牌,而司机卢某却“另辟蹊径”,竟然套牌自己的车,最后“套”住了自己,被交警罚款5000元,并记12分。

9月23日,咸宁市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鄂LD3***套牌嫌疑车辆正在咸安区东升星城附近路面行驶。

当天下午16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上级套牌车预警指令,随即根据所掌握的该车行驶方向、行驶位置等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城区永安中队路面执勤人员在相关路口进行拦截,10分钟后在咸安区车站路东升星城路段将其查获。

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车牌号为鄂LD3***的机动车登记信息为一辆黑色奥迪小车,与查获的黑色路虎揽胜车型明显不相符。

经过调查,原来,卢某此前卖了自己的奥迪车后,保留了车牌,后来就将该车牌安装在别人抵债转让给他的路虎揽胜车上,以此躲避检查处罚。

民警随即将该车暂扣,对驾驶人卢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对其使用其他机动车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驾驶证扣12分、罚款5000元并收缴其套用号牌的处罚。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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