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刘北凡 通讯员 刘福玲)咸宁的司机注意啦,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当心领罚单!昨天上午,我市开出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排罚单。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组,在路检排查过程中,发现鄂ADP5**和鄂LL05**(车牌号隐去)两辆轻型厢式货车有严重冒黑烟上路现象,立即给予关注。检查组使用柴油车便携式检测设备初测,以及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复检,确认上述两车尾气排放严重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对两车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当场开具罚单,并责令其进行维修。
据了解,此次开出的两张罚单,为咸宁市首次在路检路查中,利用便携式设备发现超标车辆,在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复检超标后针对机动车尾气超标进行处罚。
按照《2019年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成立了六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冒黑烟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
据悉,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道路联合执法,加大对机动车违法超标排放的查处力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为了守护我们的“咸宁蓝”,今后,尾气超标整治行动将会日趋常态化。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车主应及时按行驶里程、行驶时间、行驶路况保养车辆,定期到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排放情况,发现排放超标及时修治。
编辑:hefan
上一篇:
假妹夫在微信里借钱 咸安一男子被骗1800元
下一篇:
女子不幸患癌 社区工作人员和爱心邻居捐款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