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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生日宴上纵情豪饮 端起酒杯砸了“饭碗”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12-17 08:31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马跳)同事妻子生日宴会上,两名的哥一时放纵了自己,端起酒杯豪饮,又抱着侥幸心里开出租车上路。结果两人被交警当场查获:一个酒驾、一个醉驾,最终两人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买单”——拘留罚款丢“饭碗”。

12月14日晚9时许,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咸宁大道鄂高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不远处,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停在路中央,形迹可疑,民警便上前查看。

看到民警走来,停在前方的一辆出租车司机余某主动下车,民警在检查余某证件时,发现其身上散发浓重的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64mg/100ml,属于酒驾。

另一辆出租车内,民警检查发现司机廖某和同车人均散发酒气,经过对廖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属于醉驾。

据余某交代,当晚6时许,大家一起在咸安官埠桥镇上一家餐馆,为同事妻子庆祝生日,他在酒桌上喝了一些啤酒。大家酒足饭饱后,余某心想自己头脑清醒,加上民警一般不会检查出租车,便驾驶出租车送同事回家,熟料遇到交警检查。

民警介绍,有些个别出租车司机总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规,天真地认为民警不检查出租车,恰恰相反,他们每次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都是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而且已查处多起出租司机酒驾行为。民警希望广大司机,通过该案能够引起重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目前,余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5000元罚款,拘留15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廖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终身禁止驾驶营运机动车。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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