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朱振华 黄黎)“谢谢你们帮助我们解决生活困境。”1月16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向两个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8万元,受助者万分感激。
2019年9月,家住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的陈某就未成年的女儿被侵害一案,向咸安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未检部门收到材料后,及时转交至该院的控申部门,并说明情况。
该院负责人多次带领控申干警前往被害人家中了解情况,积极向咸安区委政法委争取救助资金,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申请、审批等各项工作。
1月16日,该院负责控告申诉和未检工作的检察官为这两个家庭分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和3万元。
据了解,2019年,该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3件),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让濒临破碎的家庭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群众在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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