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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夫妻“闹离婚” 诉前调解“把家还”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3-03-01 09:52

咸宁网讯(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 吴丹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夫妻相伴到老不容易,60多岁老人闹离婚比较少见,而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大畈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特殊的案件。

原告刘某认为与妻子方某感情已破裂,请求与妻子离婚。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民事起诉状,发现双方矛盾并不大,当场询问原告离婚原因并做调解工作,而原告表示不需要调解,坚决要求离婚。

为了从源头上尽快、尽早解决矛盾,且考虑到双方的身体状况和年龄情况,大畈法庭决定约原、被告第二天到双方所在地的法官工作室,联合村委会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法庭工作人员找到了双方矛盾的焦点,了解到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刘某与方某结婚近40年,婚后同甘共苦,建立了较深的夫妻感情,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刘某认为妻子方某对其不理解、不信任、不关心,双方因家庭琐事频频发生争吵,认为离婚可让其获得精神上的安宁,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和村委会调解员在了解问题的症结后,对症下药,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沟通、疏导,在阐明法律规定的同时,让刘某和方某把心中积攒的委屈诉说出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双方多想想对方的优点与好处。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老两口打开心扉,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注意说话的方式与方法,共同努力经营和谐、美好家庭。刘某当场将递交的诉讼材料拿回,放弃立案。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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