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 咸公宣)心存侥幸,必遭严惩。近日,通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令人咋舌的“二次酒驾”案件,当事人陈某某在因酒驾被查处后的第二天,竟无视法律威严,再次驾车上路,且由“酒驾”升级为“醉驾”,最终自食恶果。
5月4日20时许,陈某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行至凤池西路城央一品路段时,被通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羊中队执勤民辅警当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陈某某不仅酒驾,更属于无证驾驶。其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
当晚,交管大队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再次违法的严重后果。
然而,仅仅过去一天,陈某某便将民警的警告抛诸脑后。
5月5日22时42分,也就是在被查处的24小时后,陈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被执勤民辅警再次拦截检查。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高达132mg/100ml。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对生命的敬畏。本案中的陈某某因一时侥幸,从“无证酒驾”滑向“醉驾入刑”,代价惨痛。通山公安交管大队将持续保持对酒醉驾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莫让杯中酒变成眼中泪。
编辑:但堂丹
上一篇:
通山:让劳动者被看见被尊重被保障
下一篇:
醉酒闹事又阻碍执法 男子肆意妄为被拘留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沈江林报道:日前,崇阳县国土资源局邀请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进党委(党组)9月11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研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好纪检监察战线先进...
通讯员吴奇图为簰洲湾镇党纪法规“大篷车”进村宣传时的情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哪些变化?据悉,自“十进十...
6月26日,赤壁市73名来自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预备党员,在该市烈士陵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通讯员肖梦妮聂爱阳李世贵摄。
据悉,该活动是赤壁市委确定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融媒体中...
29日晚,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咸宁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文艺晚...
咸宁网讯通讯员薛娇报道: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启动“以案五说”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下基层大宣讲活动。据悉,宣讲活动旨在通过...
3月29日,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通过集中学习和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
咸宁网讯记者丁婉莹、通讯员陈清宇报道:4月16日下午,市直文旅系统“法律进机关”法治讲座培训班在市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开讲,...
咸宁网讯通讯员刘思洋报道:6月22日,在黄沙铺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培训班的契机下,镇纪委书记孟祥二宣讲了一堂廉政...
2026-01-09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