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肖阳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湖北法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能动参与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
用好司法建议
避免“掉进同一条沟里”
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阳新县某初中学生汪某某,因琐事与刘某发生争吵,并用凳子将对方砸成重伤二级。因犯故意伤害罪,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1日,汪某某刑满释放,希望能够继续就读初中并参加中考。汪某某家人到学校咨询时发现,因此前没有及时办理休学手续,汪某某的学籍自动进入了九年义务教育毕业库,无法退回。
阳新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县教育局沟通,并依法向其送达司法建议函,建议给予汪某某继续学习的机会。阳新县教育局收到建议函后,核实相关情况,于同日即向黄石市教育局提交申请,请求市教育局按程序上报至省教育厅,将汪某某的学籍退回至初中。汪某某得以重回课堂。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湖北法院着重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企业刑事合规、促进创新发展、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诉源治理和纠纷实质化解、保障民生、提升执法水平和市场主体自治能力等方面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2685份,收到有效回复1607份。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省法院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和法院审判工作、地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5月30日,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到汉川调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时提出,要在依法办案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实行标本兼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倾向性、体制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反馈社会治理问题中的矛盾隐患,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避免“掉进同一条沟里”,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省法院还制定出台《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办法》,通过省法院院领导对口联系基层法院,帮助基层法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有效补强短板弱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明显提升,努力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深入调查研究
剑指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落实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及省委的实施方案,省法院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中基层法院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省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在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省委确定的10个方面的调研重点,确定省法院领导班子调研课题8个,庭处室调研课题34个,直属法院调研课题33个,深入开展案件管理、审判执行业务、队伍建设等多元化全范围的调查研究。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法院出台《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对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原则,清理活动分两个阶段逐步推进。
11月30日专项清理结束之日前,实现全省法院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基本清零,三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超过六个月未结的基本清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控制在2022年度新收案件数的万分之五以内。对清理工作不力的法院和责任人,将进行约谈、通报、问责。
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全省法院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将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法院机关拉练整改验收工作紧密结合,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
“从一年多来阅处的4000多封群众来信看,反映最强烈的就是联系不上法官,开庭时间拖延,庭审不规范等问题。”5月12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约谈4个基层法院和部门一把手,将无故不接听电话和随意变更开庭时间专项整治推向纵深。
此前,武汉中院紧扣主题教育,发布“关于对办案人员无故不接听电话和随意变更开庭时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公告”,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对投诉电话内容进行逐条登记、梳理和处置,形成每日专报,再由督察室进行全程督办和回访,每个投诉的跟踪追查结果通报不超过次日上午。
目前,武汉市民热线反映不接电话相关的投诉单已从几十件下降至个位数。1至5月,武汉全市法院案件平均自然办理天数73.68天,同比缩短5.16天。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湖北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但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