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特约记者陈卫民、通讯员徐世聪、郭细军报道:“这个污染窝点被举报端除,我们可以过个干净绿色的年了。”23日,通山县通羊镇岭下村村支书许扬武感慨道。
谈及这起发生在村里的恶性污染环境事件,村民们至今心有余悸:去年7月,浙江人吴某伙同陈某等三人在村里开小作坊焚烧废弃线路板,提炼重金属,对村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举报查证后,县环保部门发现该不法团伙已焚烧危险废物超79吨,9月,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逮捕。
“这是继2014年慈口非法‘采金案’后,我们破获的第二起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县环保局局长曹经久介绍,此案不仅被公安部督办,更显示了通山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决心。
为践行“山通水富、绿色发展”的理念,该县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不全、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斩断破坏环境的“黑手”。
该县实行以村为单位的环保区域监管“四级”包保责任制,形成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协作,对污染环境案件联合调查、督办、执法,依法打击未批先建、拒不执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成立环境违法案件研判处置小组,确保程序到位、处置有效。
2016年,该县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380余人次,对392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整顿,对腾达搅拌站等16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整改处罚,对毛杨采石场等8家未批先投企业责令停产处罚,对九宫山自然保护区14家矿山进行了强制关闭,对郭源矿区30家矿山及加工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治,处罚行政案件21起,极大震慑了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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