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报道:3日,市长王远鹤主持市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市政府五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筹备方案及表彰奖励事项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咸宁市人民政府五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初定于2月8日举行,内容为传达贯彻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省、市两会精神;安排《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表彰先进;部署市政府相关工作。
会议审定筹备事项时指出,五届一次全会是一次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会议,将对政府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做到重点性和全面性相结合。省、市两会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体现了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工作要求,要坚决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重大决策进行年度部署、全面贯彻到政府工作之中。
会议审议表彰事项时要求,依规循章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对2017年表彰事项进行深入调研,提出详细方案;要明确事项、分层分类,不能样样表彰、全表彰和都表彰;表彰奖励要分纯粹精神荣誉和物质荣誉并重两大类,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先进评定确定要公开公正,做到规范透明化进行。
会议审议有关文件时强调,要严格遵照执行“八项规定”开好五届一次全会;要坚持实干兴市,科学合理地对《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件实事”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要坚持激励先进,隆重有序地对2016年度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要坚持依法行政,树立法治信仰,严格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其他事项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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