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旨在提高我市建筑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实现发展方式由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产业转变,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市政、公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延伸,增加一批具有市场空间的节能环保、防腐保温、弱电智能化等专业资质类别。对建筑业企业主项资质由一级升至特级的,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由二级升至一级的,企业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承建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在本地实缴税款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意见》还指出,鼓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和综合实力,打造行业品牌。对总承包工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总承包工程获得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楚天杯”优质工程奖以及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工地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楚天杯”装修工程奖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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