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4月13日至6月2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单位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集团党委会议,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中之重的工作,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合力。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结合报社实际,集团党委制定了《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咸宁日报社)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实行倒逼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未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组织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了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新闻宣传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交流研讨。二是继续做好2022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落实,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三是建立《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专题研讨学习次数进行了明确规定。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四力)”要求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编辑部领导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下基层采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未按制度落实下基层采访次数的人员按制度要求扣除相应绩效。二是完善联系基层工作登记制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坚持按制度对采编人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3.对户外阅报栏等城市文明宣传阵地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阅报栏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报纸每天10点前全面更新,没有黑屏、报栏破损漆问题,对设置不科学的3处阅报栏进行重新规划迁移。
4.《香城都市报》转型不适应发展需求。
整改情况:《香城都市报》及时转型,建立新媒体平台,新闻传播从纸端向网络端转移,香报微信粉丝量达8万,抖音粉丝量达到10万,香报新媒体的传播弥补了香报纸媒传播的不足,香报传播力进一步提升。2022年以来,有10多篇新闻报道得到了市民的赞誉并送来锦旗。报纸发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订报数量稳步增长。
5.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报社35周岁以下记者编辑担任校对工作,每人定期轮流一周开展专职校对。同时,严格校对署名制度,严格执行差错处罚制度,强化校对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咸宁日报编辑部盯防差错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坚持按规定逐月进行考评通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极大增强了采编业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提升了全媒稿件编排质量,省、市新闻阅评组对报社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肯定性评价。
6.中心组学习存在漏项。
整改情况:制定《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咸宁日报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方案》,明确全年集中研讨学习次数,开展意识形态包括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学习,做到学习系统全面深入。截止8月底,开展集中学习19次,其中专题研讨学习9次,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集中学习2次。
7.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围绕中央、省、市党委宣传部门的决策部署和集团党委的工作安排,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上级精神在本单位落实落细。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在逐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找准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报送上级党委。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策、采、编、审、发、评”环节管理,严格“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增强风险管控的预感性和主动性。
8.广告管理不规范,存在软文包装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刊登的医疗广告必须在报纸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进一步完善香报《广告刊登管理制度》《广告刊登发布“三个一律”制度》。
9.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明确定密责任人,明确工作秘密事项范围,并将保密工作列入报社下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年底工作总结内容。新购涉密文件专用保险柜1个,进一步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保密宣教月活动,提升保密意识。
10.印章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严管公章,坚持专人专柜保管,保证公章安全使用,坚决堵住隐患发生。制定报社《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盖章程序及手续。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外聘会计顾问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修改、细化财务顾问协议,更换财务顾问,建立履职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
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2017年下半年至今所有漏签字的凭证进行审核补签字。规范设置会计软件中出纳、制单人、审核人、会计主管等过程审核岗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操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会计稽核制度》,规范会计管理。
3.报账凭证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对相关手续中所有缺失的材料进行补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无依据不支出。
4.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2022年以来的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合同签字盖章后交由专人统一保管,次年1月再交于报社档案室存档。制定《咸宁日报社广告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
5.清收广告费不及时。
整改情况:逐笔核查清收。至2022年12月27日,共清收回欠款88.8695万元。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欠款个人进行扣款,确因客观原因收不回的进行情况说明。目前共扣除欠款人员工资1.344万元。
6.询价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加大询价商数量,择优选择,以最低价予以中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询价管理办法》,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7.违规注入资本金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会计科目。修改完善《2022年度咸宁日报传媒集团新媒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方案》,将原表述的“资本金”纠正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的补贴资金”。
8.大额资产核销与事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会计凭证附件依据,补齐了71.44万元报废阅报栏的附件资料。二是资产盘查结果中的盘亏资产51.76万元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处置下账。
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将固定资产进一步施行科学分类、合理编号,健全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二是进行了一次实物盘点,将缺失的贴条对应完善。将2021年6月之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录入系统,生成条码并对应贴条。三是添置4个货架,便于处置回收固定资产。四是完善《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制度。
10.体检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面向全市医疗机构洽谈联系体检合作单位。公开询价相关程序,人均体检费用按相关制度执行,不超标体检费用。2022年香报员工体检在市中医医院进行,人均体检费用降至770元。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定不明确。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咸宁日报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报社重大项目金额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1万元以上要上集团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报告范围,从2022年9月份严格按报告事项范围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报告备案。
2.执行“三重一大”报备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从2022年6月份开始,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制度,报备事项详细附上工作方案、会议记录、政策法规等要素材料。
3.党委会决策不规范、执行不严肃。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明党委会议事规则,对有出入的事项重新上会议定。严格党委会议纪要审核关,会议纪要与议事内容表述一致。
4.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对党务干部进行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二是2022年严格规范发展5名党员。三是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全面核查,补齐资料19份。四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对发展党员要求进一步进行明确规定,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党建考核评价机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根据2022年工作重点,每季度对各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执行制度不走形、不变样。完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将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评优比例不超出50%。
6.民主推荐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办(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补齐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2022年所有提拔干部民主推荐会到会人数均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7.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党办(人力资源部)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二是对集团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进行排查并进行回避提醒,规避风险。
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2017年下半年以来提拔的27人(包括非编人员)建立了一人一档,对2017年下半年以来9批次提拔干部工作建立了一批一档。补全3人提拔副科级考察材料并归档。
9.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由集团党委会讨论研究。二是召开集团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清廉媒体”建设工作。三是深入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排查,对重点岗位、关健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推进清廉媒体建设有力,清廉机关建设取得成效。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召开的市直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暨清廉机关建设现场会上,咸宁日报社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在会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党委(咸宁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廉政档案等做出相关规定和要求。
11.纪检人员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党办纪检工作力量配备。增设机关纪委副书记一职,具体负责报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12.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立行立改,党委书记对相关案件和违纪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所有相关人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13.运用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对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召开集团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集团党委书记以身边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给广大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三是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所有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撰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入脑入心入行。四是制定印发《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党委关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和实施程序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团党委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推进媒体融合促进报社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活动,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强担当、勇作为,为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媒体人的力量。
(三)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8128166。
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党委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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