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葛利利 吴青朋 陈婧
●通讯员 欧阳章宏 王紫薇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正式施行,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也就是说,商超、菜市里照猪肉、熟食等的“生鲜灯”必须撤换。
“生鲜灯禁令”发布后,我市各农贸市场、超市实际情况如何?12月1日,本报走访市内部分市场和超市发现,大部分商户已经响应号召更换生鲜灯,小部分商户依旧使用生鲜灯。对此,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并表示如有经营户继续使用“生鲜灯”市民可举报投诉。
■配合更换“生鲜灯” 超市、商户在行动
12月1日上午,记者探访了高新麦盟生活超市锦龙店、中百仓储超市(咸安购物广场)、新联生活超市和华信农贸市场等等大部分超市和市场内,照明灯光均是接近自然光的LED灯或者白炽灯,在没有了“美颜”灯的加持下,蔬菜、鲜肉都是其原本的色泽。
“好的品质,不是靠灯光去照出来的。”在新联生活超市,超市董事长兼法人唐寅介绍说,作为生活超市,不需要靠外在的灯光去提高品质,所以自得知禁用“生鲜灯”时,超市已经将生鲜区所有灯进行了更换。
“12月1日起,销售生鲜、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了……”在温泉中心市场肉类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正向商户和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市场内商户听闻不得使用生鲜灯后,纷纷行动将生鲜灯取下进行更换。猪肉店铺店主盛智阳将使用的生鲜灯进行更换后表示,只要是符合政策法规的,都要严格执行、密切配合。
温泉中心市场副主管雷培宁说,作为市场的直接管理者,目前市场已经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商户进行了宣传,也根据商户的意愿进行了更换,将全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生鲜灯提亮肉质色泽 仍有商家在“擦边”
虽然大部分商户更换了生鲜灯,但市场也存在一些未更换现象。12月1日,记者来到咸宁亿丰农贸市场,在肉产品集中分布的区域内,一般猪肉摊位都悬挂的是正常的白光,可依旧有2家鸡肉摊、3家羊肉摊和1家熟食摊位依旧使用生鲜灯,在灯光的照射下,鸡肉、羊肉等肉产品显得格外鲜美红润……
在咸安鱼水路原宏大农贸市场处,记者看到,该市场生鲜灯的使用也较普遍,9家鲜肉铺面和一些熟食铺面用上了红色灯光的生鲜灯,让熟食看起来更诱人。记者注意到,该市场内蔬菜区使用的是白色照明灯,和生鲜摊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市民刘女士表示,自己经常来这里买菜,要买肉类制品,朝亮红灯的摊点走准没有错,灯的颜色已经将不同的菜品标记出来了。
一猪肉摊老板周女士表示,她经营猪肉摊20余年,刚开始干这一行就有生鲜灯,后来逐步变化,变成了有多种颜色和灯圈可选的节能灯。“市场灯光太暗了,没有这种灯,上好的新鲜猪肉看起来就像母猪肉。”周女士说,大家都用这种灯,如果自己不用,猪肉根本卖不出去。
“使用这种灯还有一个目的是节能省钱。”肉铺店主罗先生表示,店铺灯光暗,从开摊到收摊都需要开灯。他的店铺共需要3盏灯。此前安装的灯,每个月需要电费270元,自己装了这种节能灯,每个月只需要30元。他也考虑过白色灯,但都没有这种灯节能。
■生鲜补光影响判断 市民支持取消生鲜灯
据了解,生鲜灯本身不会对食品产生危害,使用生鲜灯只是提升产品“卖相”的一种营销手法。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或者不合格食品。
探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买菜的市民,大家都对取消生鲜灯表示支持。
“上过当的,看着很新鲜,特别有购买欲,但买回来发现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在亿丰农贸市场购买猪肉的王女士说,每次来肉摊,看着这些被红灯照着的肉,都觉得“眼睛疼”。此外,在这种灯光下,很难判断猪肉的品质,每次她都要把肉拿到旁边的普通白炽灯下仔细察看才购买。现在用这种白光灯,感觉非常好。
“早就该管管了,这次管得好。”正在温泉中心市场购物的市民成飞龙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菜市场兴起用紫红色的灯来照肉,这样的肉看起来“假假的”,肉好不好消费者也不好判断,容易误导消费者。“现在换了灯以后,肉的颜色更加真实,我们买生鲜食品心里也更踏实了。”
市民李先生称,他曾经有过一次吃亏的经历。在生鲜灯的照射下,摊点上的肉看起来很红润,可买回家后再看,肉的色泽却不是很新鲜。“显然是生鲜灯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误导,让消费者无法分辨肉的新鲜程度,存在隐患。”对生鲜灯禁令,李先生表示支持,希望这个新规能尽快落实到位。
■部门统一清理行动 商户拒不改正会被处罚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12月1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开展以“摘掉美颜滤镜,还原生鲜本色”为主题的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指导经营户关闭拆除生鲜灯,使用日光灯源。
清理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我市共检查农贸市场、商超73家,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221家,拆除“生鲜灯”28盏。行动中发现,城区内各市场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商家能够遵守《办法》规定,对于部分经营者中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个别情况,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当日改正。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2月1日后,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经营户仍然使用“生鲜灯”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生鲜食品时要多加辨别,观察食品的颜色,也可用闻的方式识别食品的质量。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编辑:但堂丹
上一篇:
七旬拾荒老人拖欠三个月房租被赶出门,民警主动垫付房租后又帮其找到了亲人 失散四十年的亲兄弟在咸团聚
下一篇:
讲好市场监管故事 奏响为民服务强音
咸宁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报道: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率市直相关单位和咸安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调研市区农...
咸宁网讯通讯员聂莹颖报道:10月28日,由通山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城管、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汉林农贸市场周...
今年以来,咸安区商务局把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升级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
根据《咸安区鱼水路宏大农贸市场就地重建实施方案》,宏大农贸市场将就地进行升级改造。如何造建综合体据了解,为推动宏大农...
咸宁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通讯员梁耀报道:24日,记者在咸安区宏大农贸市场、温泉华信农贸批发市场等多家农贸市场看...
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老百姓的“菜篮子”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去年腊月29日,当接到要关停全市活禽交易市场的通知后,漆刚立即...
4月17日, , 4月至5月,我市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给市民生活、购物营造良好的环境。据了解,此次主要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
伤者家属向交警赠送锦旗咸宁网讯(通讯员朱敏黄顺新报道)4月22日上午,市民谢先生来到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莼川中队,将一面锦...
咸宁网讯记者宋文虎、通讯员石义涛报道:5月6日,记者来到通山县月亮湾农贸市场,经体温测量进入市场后看到,地面干净整洁,...
咸宁网讯全媒体记者邹兰报道:为进一步打造经营环境,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连日来,崇阳县市场管理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