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月26日至27日,中共咸宁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温泉召开。本篇就市委书记任振鹤全会讲话精神及全会工作报告作简要解读。
一、回顾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力度统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全市总体工作布局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围绕市委、市政府“去稳竞进”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套完善了一系列机制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清理工作,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挂靠出借资质问题。
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的贯彻执行,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打好“九个一”的组合拳,重点开展“五查”活动,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案件查办工作稳步推进,呈现了“九个上升”态势,共立案428件,同比上升25.15%;结案425件,同比上升22.48%;处分379人,同比上升22.07%;移送司法机关43人,同比上升26.47%;自办案件193件,同比上升13.53%;乡镇办案163件,同比上升22.55%。重点查办了王艳斌、吕兴元、杨瑞华等一批大要案。
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采取自查自纠、重点督办、媒体监督、查处通报等措施,集中治理涉企、涉教、涉农、涉医、驾培驾考、银行业、电信业等领域和行业乱收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评议、大整治活动。
源头治腐工作进一步深化。扎实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八个一”活动,反腐倡廉教育影响力、冲击力进一步增强。推进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市级审批事项精减至93项,继续保持全省市州最少。
纪检监察队伍形象进一步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七条要求,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0条具体措施。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县级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市直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二、认清反腐倡廉工作的当前形势
大环境方面。中央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空前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尤其是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整治,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引起了强烈的社会震动。省委也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反腐倡廉不断开创新局面。全市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天大的事,已成为天大的势,大势不可挡,大道不可违,必须大题大作,大事大为。
小环境方面。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腐败案件在一些领域和行业易发多发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政不廉、脱离实际,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有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的地方和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重点工作督办、检查、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不明、职责不清、越位错位,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等。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担当,不断自我完善,更加自觉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毫不动摇地推进反腐倡廉。
三、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
其中,“四风”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党内存在的其他问题都与“四风”有关。要坚决摒弃“捱过去”、“等过去”、“混过去”的想法,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反击战的思想,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整治“四风”问题揪住不放,彻底抓,持续抓,抓出实在成效。要在抓曝光、抓平台、抓查处上下真功,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通报曝光要点名道姓,不能遮遮掩掩、藏着掖着。要对去年动真碰硬、公开处理“四风”问题的作法进行完善,加以推广,对顽症痼疾敢于下猛药、出重拳,让心存侥幸的干部心发慌、头发汗、手发凉。
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利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的行为;查处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套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规定。改革会议公文制度,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公车改革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台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参与赌博活动的相关规定,健全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常态化机制。
四、反腐利剑该出手时就出手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我们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构筑起惩治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让有贪念的人心发慌、有贪腐行为的人心发怵,让严于律己的人干得更有劲。
要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利剑高悬、力度不减,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快查快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率,增强威慑力,对发现的腐败分子一个不漏、坚决惩处。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案件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快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办案质量考核制度,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强化办案力量。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成员单位责任、协调的基本程序和办法,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加强办案业务培训,推进办案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执纪执法室和派出(驻)机构要全面加强办案工作。探索建立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异地交流办案机制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机制,推行办案工作绩效考评。研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与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或单位横向联动,与派出(驻)机构延伸联动,内部案件检查室与执纪执法室相互联动的机制,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改革创新之魂不可丢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动力。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各地各单位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科学防治腐败。
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重点抓好“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项重要举措,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两个为主”,就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全覆盖”,就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巡视工作全覆盖。从市县一级来讲,重点要加快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的纪检机构,只履行纪律检查、作风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不参与所驻部门的具体业务分工。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把惩治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切实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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