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徐育军 通讯员张伟)21日上午9时许,咸安区汀泗桥镇星星村十八组村民王永志一家捧着锦旗,来到咸安森林公安分局桂泉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警为他家追回了被盗挖走的一棵紫薇树蔸。
今年4月初,咸安区汀泗桥镇星星村十八组村民王永志在清明节回家祭祖时,发现自家责任山林内一棵地径40公分左右双叉的紫薇树蔸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挖走。王永志遂向咸安森林公安分局桂泉派出所报警,请求民警帮忙查找。
接到报案以后,桂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现场勘查,王永志家位于“鹅公包”的责任林内确有一棵紫薇树蔸被挖走,现场只留下被锯断的树根和新挖的一个坑垱。
由于树蔸被挖走的山林偏僻,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民警只好走村串户摸查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多天的摸排走访,星星村山脚下有一个村民反映,在清明节的前一天傍晚,有一辆拖树的吊车进出过大山。民警顺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最后在咸安区马桥镇潜山村一组一处还未建成的私房旁发现了一棵新栽植的紫薇树蔸。这棵树蔸有双叉,高1米,地径45公分,与王永志报案被挖走的树蔸形状相符。
经对房主张某询问,张某反映,这棵紫薇树蔸是她花800元钱从汀泗桥镇星星村十八组一个叫王某清的人手上买来的。办案民警连夜赶到星星村十八组找到王某清进行核实。王某清如实交代了自己乘王永志在外打工不在家的时候,将他家山林里的一棵紫薇树盗挖后卖给张某的事实。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警方依照《森林法》和相关规定,将紫薇树蔸没收返还给失主王永志。王某清和张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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