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丁文慧)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人大城环委、市发改、经信、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近年来,我市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咸宁)“十二五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监管能力建设,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大力推动总量减排、切实防治扬尘的污染, 着力控制机动车污染,保持香城泉都天蓝气清。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1年至2013年,全市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市(含各县市区)每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以上,市区每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8天以上。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湖北巨宁森工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咸宁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 、咸宁市灰霾自动监测站等地,现场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听取各企业和单位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一行对相关单位及企业在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护和不断改善咸宁大气环境质量。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