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李学文报道:通城县法院自2012年推行“预立案”制度以来,年成功调解纠纷案件200余起,深受当事人欢迎。
“预立案”制度是在正式立案前,将诉讼当事人引导到相关部门联合调处纠纷的一项工作制度。它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作用,将诉讼矛盾纠纷化解窗口前移,引导案件合理分流,其核心在于设置“立案前置”程序。
“预立案“制度遵循依照法律规定、自愿调解和便民利民三个原则,主要针对诉请法院立案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矛盾尖锐的多发型案件。
据了解,“预立案”制度在通城法院实施后,法院法官协同妇联、总工会、卫生部门、交警大队联合调解,有效地解决了婚姻家庭、劳资争议、医患关系及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每年受理预立案案件有500多起,通过联调解决的纠纷案件就有2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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