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莉、通讯员江宁报道:1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获悉:受食品、居住、服务项目等价格上涨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CPI同比上涨2.0%,涨幅较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在全省13个市州中,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排第7 位。
数据显示: 1至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分别为2.5%、2.1%、1.8%、1.5%、2.1%、1.8%,上半年各月价格指数走势总体回落,环比价格逐月回落。
据介绍,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七涨一跌趋势,食品上涨影响最大,上涨2.3%,影响总水平上涨0.78个百分点;居住上涨3.0%,影响总水平上涨0.52个百分点;仅烟酒类呈现负增长,下降2.3%。
相关人士分析,食品类价格上涨是引起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食品价格的上涨,一是受极端气候的影响,水果主要产地生产受影响,产量减少,价格上扬,大部分水果价格高价位上的持续上扬,使1至6月干鲜瓜果价格指数较上年同期上涨4.1%,影响总水平上涨0.29个百分点;二是因稻谷收购价上调,大米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同时粮食制品及粗粮涨幅明显,1至6月粮食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3%,影响总水平上涨0.14个百分点;三是受市场供求影响,水产品价格走高,1至6月水产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0%,影响总水平上涨0.1个百分点;四是受材料、人工成本上扬,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7%,影响总水平上涨0.21个百分点。
相关人士预测,今年来我市各月价格指数总体呈平稳回落走势,后期因受部分农产品价格将上扬等方面影响,总指数将呈小幅回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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