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廉政阳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为重点,着力打造“廉政交通”。
以严明的制度保障执行力
近年来,该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同考核奖惩。
上半年,该局党组先后三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分析、及时安排、及时解决。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强化了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根据要求,局党组书记与局副县级领导、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把职责任务细化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的工作目标,形成了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参与单位的责任,分解了工作任务,量化了考核指标,从而形成了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行业管理为中心、党政班子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
6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举行纪念建党93周年暨“两个责任”专题“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150余名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分别就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
报告会要求,各级交通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要深刻领会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涵和主要内容,各级党组(党委)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与职能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做到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支持纪委工作、带头开展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带头廉洁从政;党组(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以丰富的活动筑牢思想防线
该局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笔记、交流心得体会、举办学习专栏、设立廉政文化墙、悬挂张贴廉政名言警句等一系列有效形式,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廉洁情感和道德操守。
他们在系统内开展了评选身边的“勤廉典型”活动,评选出5个身边的典型。4月2日,举办了身边的“勤廉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观看了省、市先进典型的报告视频,5位同志作了事迹报告。
为了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该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讨论。向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发出80多份廉政倡议,号召广大干部及家属自觉抵制“四风”,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6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党章、党纪知识测试活动,全系统2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并组队参加了全市的知识竞赛。
以“廉政阳光交通”形成工作特色
“廉政阳光工程”是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特色工作项目。该局加强对局管重点工程的监管,在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招标采购、财务管理“四个标准化”。在网上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按年度对交通施工、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予以公示。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市推进“八公开五同步”(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工程决算公开、考评结果公开;任务同步部署、责任同步落实、合同同步签订、考核同步实施、奖惩同步兑现)。对市管交通重点工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该局在“三集中”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提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2项减为11项,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实时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业务实现了100%即时受理, 100%即时办结。 (黄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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