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赤壁市司法局以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宗旨,不断探索创新,扎实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91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396名,现在矫295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健全组织,完善机构。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乡(镇)二级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一体化社区矫正基地。为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赤壁市司法局着力加强社区矫正一体化基地建设,一次性投资400多万元购买近8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高标准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并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形成集学习、劳动、管理、监控、帮教、安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规范化社区矫正执法场所,现该基地已正式投入使用。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无缝衔接。规范接收程序,完善接收制度,严格把关移送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到见档见人,防止脱管漏管;建档立卡,对全市所有矫正人员建立规范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强化摸排,对矫正人员坚持一季一排查,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四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实现矫正工作前移。对每一起调查评估案件,司法所都要对拟适用非监禁刑人员的犯罪背景、一贯表现和家庭、生活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为以后因人施矫打下基础,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前移。今年以来,全市已对22名拟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进行了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评估,并向法院提交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法院采信率达100%。
五是因人而宜,增强矫正针对性。对社区矫正人员按“1+5”管理模式,实行分类管理,个性矫正。即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由一名司法所干警、一名派出所干警、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一名矫正人员监护人共同进行监管教育。同时,实行“三定四包”(定对象、定时间、定责任,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包扶持)。在管理上,依据矫正人员犯罪性质和矫正态度划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级别的分类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给予宽严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全市在矫295名矫正人员中,严管32名,普管216名,宽管47名。在矫治上,根据其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家庭实际等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实行个性化矫正,提升矫正的针对性。
六是落实日常教育监管,推行“十个一”工作法。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坚持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一次、个别谈话教育一次、思想动态分析一次、家访一次、百分考核一次,每季度集体谈话一次,每半年评议鉴定一次,同时,要求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一次、汇报思想一次、监护人反馈意见一次,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档案。“十个一”工作法,明确了司法所每月工作内容,夯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同时,为了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度,赤壁市司法局按咸宁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建立了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七是以人为本,突出帮扶救助。为了让矫正人员能安心改造,赤壁市司法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矫正人员生活就业上的实际困难。先后联合人社、财政部门,为社区矫正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43人次,指导就业60人次。通过协调民政等部门,先后为老弱病残、无生活来源的12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为10名社区矫正人员争取到困难补助资金5000余元。依托民营企业建立依托型安置基地6个,先后安置47名矫正人员就业。
(王贞元 施洋 戴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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