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沈忱、通讯员庞其佳报道:14日,崇阳县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专门发文对全县工会工作进行细化和部署。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田运雄,县委书记杨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几年来,该县工会工作打造“三大品牌”,即服务品牌、维权品牌和帮扶品牌。全县各级工会干部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交流学习和以会代训等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更好地在服务职工中体现新作为,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展现新风貌。他们把主要精力用在帮助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积极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呼声和愿望,做好职工群众工作,当好党政决策工作的参谋助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广大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之友”。
会议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保证。要把工会工作放在党建工作同等地位去抓,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探索工会组建的新方式,推动全县工会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大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会组织体制,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在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实施“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做到工会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无盲区、无空白。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成熟一个,实现工会组建数量和质量“双突破”。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健全党委领导工会、人大政协重视工会、政府及有关方面支持工会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县人大、政协要切实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加强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视察。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工人阶级的重要地位和工会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工会工作物质保障制度,加强工会经费国税代收和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职工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场所,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工会开展活动,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会议由县长杭莺主持,县委常委、县办主任、县总工会主席王崇琳传达了市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县领导廖建鸣、王光新、金山、周协光、程文武、姜崇俊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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