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吴青朋)“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近日这则消息引发市民的关注。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人才中心获悉,近年来,我市档案管理费在逐渐下降,目前档案托管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全年费用36元。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负责人介绍,档案托管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2011年12月31日之前,我市档案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5元/月,180元/年;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每份档案的托管费降到10元/月,120元/年;2013年1月1日起,档案托管费收费又有调整,降至3元/月,36元/年。大学生毕业后,档案返回原籍,2年之内档案托管全部免费,2年之后需要交纳档案托管费用。
据介绍,档案对于用人单位的作用,主要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依据。档案对当事人日后退休、评定职称、工龄等有影响,只要档案有更新或移出,存档费就要一次性补齐。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能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目前,市人社局信息档案中心存有档案7.5万份,大学生毕业档案4.2万份。每年收取档案管理费、人事代理费共计50-60万,该笔收费全部统一上缴财政。从2016年元旦起,根据国家政策全面取消档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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