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原子 特约记者佘建兰 通讯员 陈钢)“本以为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没想到还能拿回来,法院公布失信名单还真管用!”日前,拿到15000元现金的申请执行人黄某某终于松了一口气。至此,这起欠款达一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圆满划上句号。
2013年12月1日,周某以做生意为由,向父亲的朋友黄某某借款15000元。拿到借款的周某长期在广东务工,对黄某某避而不见。2014年7月24日,黄某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该案经咸安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周某于2014年9月10日前分两次偿付清原告的欠款。但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后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周某按时还款,周某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人也下落不明。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周某的银行存款及车辆、房产等财产状况后,发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将其名字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外公布,并在微博、微信等媒体上曝光。
周某的朋友在媒体上看到“黑名单”后告知了周某,并劝说其将钱赶紧还清。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周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到法院履行金额150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今年1月20日,市中院媒体上公开发布了83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曝光不良信誉,依法制裁、谴责不讲诚信的当事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产生了积极效应。据统计,近两个月来,已经有15%以上的被执行人慑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另有一部分被执行人也主动与法院联系或与执行申请人联系,提出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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