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严明节日纪律要求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9-05 23:37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潘登报道:中秋、国庆将至,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印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单位名义开具个人消费的票据。

  结合当前的换届工作,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及时对提拔重用、交流轮岗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禁以任何形式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禁捏造事实干扰组织开展正常的人事调整工作。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各级党组开展今年第九期“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篇: 咸宁市政协党组成员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党的奋斗史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