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刘晖、通讯员谢克报道:6日,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落实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通过严惩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查办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有效保障了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据悉,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51件74人,提起公诉65件122人;对向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12件13人。对涉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决定不起诉2人。
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有来自全市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共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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