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赵哲曙) 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国庆、中秋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早着手、突出重点,积极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市民饮食用药安全。
据了解,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双节”期间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漏洞,制定和细化保障工作方案,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节日期间,专项小组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和大型会议、节日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的抽检力度。
同时,专项小组加大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对存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专项小组还加强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等不明食材加工制作的食品,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管,提高广大群众健康饮食、规范用药的基本意识,更新食药安全常识60条,发送宣传短信1000余条。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妥善解决本系统矛盾纠纷和安全稳定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12331”举报电话。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制定值班表,要求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据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468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39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19份,查扣不合格食品400余公斤、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20盒、不合格药品退市7盒,取缔无证经营户12户,立案14起。共抽检月饼、五毛食品、餐饮具、卤制品、包子、馒头、粉条(丝)、食用农产品等532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9批次(69批次食品等待抽检结果),不合格消毒餐具13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封扣押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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