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昨日,记者获悉,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变化,癫痫、抑郁症纳入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二类病种范围,老年痴呆症(AD)纳入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一类病种范围。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保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负担,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对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据悉,调整病种范围包括:将“老年痴呆症(AD)”纳入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一类病种范围,将“癫痫、抑郁症(含焦虑症、心境障碍)”纳入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二类病种范围。调整待遇标准为:二、三类病种年度配额标准从1800元、1500元分别提高到2200元、1800元。调整评审时间为:医保慢性病评审时间由原来每年4月份评审1次调整为每年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评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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