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嘉、特约记者闫雯雯、通讯员李松报道:5月31日,通城县四庄乡寺背村八组华坳林,55岁的吴菊花和亲人一起将儿子的骨灰安葬后,种上一棵樟树苗以示纪念。
5月29日晚10时许,吴菊花的儿子赵三金因病不幸离世,终年31岁。第二天下午,吴菊花和家人将赵三金的遗体运往通城县殡仪馆进行火化,并于5月31日上午进行树葬。
“家里经济负担重,承担不起高额的丧事费用。到殡仪馆火化、运送都是免费,县殡改办还给予2000元奖励。”吴菊花说。
“响应国家殡葬改革号召进行生态安葬,保护了生态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家人都赞成。”逝者赵三金的哥哥赵二金说。
自去年全县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该乡已出现5例生态安葬,乡镇党委、政府每一例均给予5000元奖励。
去年7月7日,通城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全面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并将这项工作向农村延伸。
根据国务院、湖北省各级殡葬管理条例,通城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通知,进一步实行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改革政策。
一方面,对到殡仪馆安排治丧的实行“五减免”,即遗体接运、灵堂租赁、家属住宿、火化、1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
另一方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骨灰树葬、花葬、草葬及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安葬法纳入奖补范围,每例奖励2000元。同时,为不留骨灰、不留坟头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逝者、教育后人。
据该县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全面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该县进行遗体火化、集中治丧的已现293例,生态安葬12例,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新风气和绿色殡葬的新观念正逐渐为群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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